对目前的中国社会,人们普遍有信仰缺失、道德滑坡、物欲泛滥、精神堕落之叹。既然信仰缺失了,就有一个补建的问题。我觉得,“天道”可以作为中华民族的信仰。
这里至少可以提出三条理由:
一是需要。国人“信仰缺失”之说已喊了多年,不少人还认识到,“道德滑坡”,甚至于“道德沦丧”,一个主要原因便是“信仰缺失”。一些人士力图重建道德,提出了一些构想和说法。这些构想和说法不能说没有可取之处,但成效总是不那么如人意。什么原因呢?我觉得重要原因或者说根本原因是没有从解决信仰问题出发。道德,道德,先解决了“道”的问题,才能解决“德”的问题。解决信仰问题是解决道德问题的前提。还有些人士提出解决道德问题要依靠一套好的制度的建立。我认为:制度是“硬约束”,信仰是“软约束”,两者都不可缺少。信仰是制度的精神源泉和理论依据,制度是信仰的原理践行和仪轨显现。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社会风气相对较好,就在于其既有“硬约束”又有“软约束”。
二是有根。这个根扎在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中,也就是说,“天道”不是舶来品,它产生于我们本民族的文化。“天道”来自先哲老子讲的“道”。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就是说,这个道可以讲,但不是一般意义的作为道路、方法的道,而是作为宇宙本原、世界总根、万物之母、众象法则、演化规律的道。我突出“天”字地提“天道”,是想强调道的天然性,就是说,“天道”是自然、自在之道,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之道。需要说明的是,对人类的所有文明成果,我们都应持容合(兼容、包容、综合、化合)的态度,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我觉得,作为整个民族的主体信仰,还是应该从本民族的文化中产生,尤其像我们这个有着几千年光辉灿烂的文明史,且族众浩浩的中华民族。同样的逻辑,中华民族所推崇、所敬仰的排在最前面的精神领袖,出自本民族才合乎情理。
三是可行。即可以推行,三点:第一,“天道”具有人类智慧所不能彻底抵达的神秘性。比如,人们对宇宙的探索,目前还没有超出太阳系,而太阳系只是银河系一千二百多亿个恒星系统之一,银河系之外还有数不清的星系。对这些星系,人类的智慧是不可能彻底抵达的。第二,“天道”具有人类的感官所不能全面体察的超验性。比如,对于死亡,人类就不可能有全面的体察,因为一旦全面体察,人就死掉了,变成了非人类。第三,“天道”具有渗透于、体现于人类生活方方面面的普遍性。比如,人之呼吸、进食、喝水、睡觉,等等,都是“天道”的要求,都体现着“天道”。以上三点,即神秘性、超验性和普遍性,使“天道”具有了作为信仰的资格和吸引力。这吸引力无疑是巨大的、恒久的、无与伦比且魅力无穷的。
从“天道”可以开显出五大原理:物在;贵生;力互;化序;道大。
第一,物在。这是说宇宙间的物种,无机物、有机物;非生物、生物;植物、动物、人……只要是天然演化生成的,都符合、体现着天道,都有存在的理由。
第二,贵生。这是说生命的出现是宇宙物种长期演化的结果,是符合天道的、宝贵的,需要珍视。贵生必然尊人——在生命演化的序列中,人类目前处在最高端,是生命演化的高级成果,其生存延续,符合天道,尤需尊重。
第三,力互。这是说,世间的物种都具备天然的内在的能和要释放的力,每个物种都在释放本身力的同时又接受其他物种释放的力,这样的放力又受力,使宇宙物种相互作用,形成了相依相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
第四,化序。这是说物种不断演化,相互作用、制衡,形成秩序。这样的秩序使各个物种各有位置和运行的轨道。同时,物种的不断演化,相互作用、制衡,以至于形成的秩序都是动态的、发展的。演化形成秩序,秩序规范演化;旧的秩序被演化打破,新的秩序又因演化而产生,化序,序化,再化序……以至于无穷。
第五,道大。这是说,如果要将人类、地球、宇宙、天道四者排一个由小到大的位次的话,就是:人类大不过地球,地球大不过宇宙,宇宙大不过天道;也就是说,天道最大,其次宇宙,再次地球,再再次人类。世界上所有物种都体现着天道,都受天道的制约。对人类而言,顺天道,则立则成;反天道,则废则败。
既然是信仰,就得有戒律。天道信仰的戒律可以有五条,即:戒妄杀;戒偷盗;戒欺诈;戒暴为;戒贪欲。
第一,戒妄杀。妄者,胡乱也。凡地球上天然演化生成的生物,都是符合天道的,都有生存的权利。如果这些生物没有危及到人类的生存,就不可杀害它们。属于食物链范围的野生动物,如鱼虾类,可以捕杀,但戒灭绝种群地滥杀。人类豢养的用来食用的动物,如牛羊类,可以宰杀,但不可虐杀。
第二,戒偷盗。凡不是自己的财物,未经主人同意擅自取用或侵占即为偷盗。天道贵生,生需要资源。天道认为,人类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其生存资源的获取都要以正当劳动来交换。以正当劳动交换到的财物为劳动者提供着生存保障和生活安全,偷盗危害到这样的保障和安全,故当戒之。
第三,戒欺诈。欺诈指用狡猾奸诈的手段骗人,以获取不当利益。天道尊人,有大脑有思想,使人与人之外的动物相区别。有思想,使人有意志、有尊严。尊严要求尊重,对人之为人的基本权利的尊重。而欺诈,意味着对人的基本权利的不尊重,故当戒之。
第四,戒暴为。暴为,指置他人的意志和尊严于不顾的强暴行为。意志和尊严是人之为人的基本权利,暴为侵犯了这样的权利,故当戒之。抢劫,即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同时也危害到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强奸,即违背他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他人进行性行为的行为,都属于暴为。
第五,戒贪欲。天道认为,生命所需要的资源是一个定数,超过了这个定数对生命不但无益而且有害。贪欲意味着过度、超量、无休止地求取,这样的求取会导致对其他生命所需资源的侵占,使需者不足,不需者多余。这样的求取违反天道,故当戒之。
2011年6月1日于西安慧雨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