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拉人妖

庞进  发表日期:2005年12月2日  

 

“出国下乡”,这是临近国门的时候,导游小姐介绍那边情况时说的一句话。她说得很轻松,带着笑意。的确,从西双版纳州政府所在地的景洪市经打洛到缅甸的小勐拉,你的感觉,绝对不会和到了美国的纽约、日本的东京,甚至泰国的曼谷相同:名称上是市,实际上相当于我们国家的一个镇,甚至远远地赶不上现在南方某些村镇的规模。房屋简陋,街道窄狭,人也土气。尖塔两座,不曾高耸入云;佛像几尊,也非金碧辉煌。卖珠宝玉器的商店很多,所谓有店就有玉,无奈我们不感兴趣,也没有充裕的时间感兴趣–往返三百公里,办出境手续又等了好长时间,尽管那些经营者大都操着熟练的云南风味的国语热辣辣地招徕。

那么,勐拉就没有什么可看了吗?

有,看人妖。到勐拉不看人妖表演,似乎相当于到杭州没有游西湖,到西安没有登雁塔。其实,一踏上西双版纳这块生长着椰林、油棕、芒果和大象的红土地,人妖的气息就扑面而来了,甚至在阳光灿烂的省会昆明,这样的气息也都能领略得到。大街上,公园里,旅游点,到处都能看到人妖的照片,注明”缅甸勐拉万国大剧院”,一挂一串,八张十张十二张,一张一块钱地卖。照片上的人妖,一个个或袒胸露臂,或簪花戴玉,搔首弄姿,扎出风情万种的势。过境前,每个人都必须花十二块钱,购买中方的”药”和缅方的”书”。中方的药两块钱,给你一块能”直接杀灭细菌和病毒”的”一擦保险巾”,和几片黄连素;缅方的”书”十块钱,实际上是一份宣传材料,薄薄的,印制谈不上精美,上面有缅方某某中将、某某部长视察勐拉的图片,有金三角集团投资兴建的某某工程的图片,也有某某”人妖剧院”的人妖照片,赫然的题词曰:”是男是女百闻不如一见”。

见人妖是要花钱的,一场表演一个小时,门票人民币一百元。导游小姐征求大家的意见,问看不看?大家说:看,来一回不容易,一百元就一百元。也有人嫌贵,如来自上海的一对戴眼镜的老年夫妻,碰了碰眼神,就说算了,不看了吧。可当我们围绕着舌头状的表演台选个位置坐下的时候,我发现这对眼镜夫妻还是进来了。

乐声响起,大幕拉开,人妖们花枝招展地扭上前来。尖尖的高跟,隆起的胸乳,曲线婀娜着,一搭眼,分明是女性了。可仔细看看,就发现脚还是大了些,骨架还是宽了些,个头也有点野:男性的特征并没有消除干净。歌是中国歌,放录音,举个麦克风,张口作样子;舞的动作很简单,左边撇撇,右边撇撇,上边摇摇,下边摆摆。节目间隙,有瘦脸凸嘴小丑般的人物或挎篮或甩绢地出场,一边哼唱,一边招手飞媚眼,接着便下台,照直朝你的大腿上坐,搂你的脖子,让你亲Ta(这里用”他”或”她”似乎都不合适)的粉腮。然后起身要小费,你不给或给的太少就扭捏着身子不走。给了,给够了,就再瞅一位坐上去,如此者再再。吓得坐在前排的观众纷纷离坐后撤。我也是后撤者之一,当然不是在乎那几个小费,而是觉得心里”格应”,就像怕毛毛虫落在身上那样。也有不怕的,搂就搂,亲就亲,甚至摸摸乳房,捏捏大腿,取出小梳子为小丑梳梳头。

“格应”的感觉没有以一贯之。表演接近尾声的时候,全场訇然响起《血染的风采》,人妖们全部走向前台。”也许我告别,再不会回来,你是否理解,你是否明白?……”唱得动情,投入,目光中含着泪,脸上有神圣的光泽。”也许我倒下,再不能起来,你是否相信,我化作了山脉……”乐曲怆然,悲壮,荡气回肠。眼前出现头缠绷带、身披硝烟的勇士跃出战壕,和众多的敌人惨烈撕拼的画面,溅血如雨,腥风如磐……”如果是这样,你不要悲哀,共和国的旗帜上有我们血染的风采……”一刹时,心弦被震撼了,一种崇高感醍醐灌顶般渗透全身。我坐在那儿,久久不能起立,直到人妖们纷纷下台,在一片”照相喽!照相喽!”的嚷嚷声中,和观众一起涌向边门的时候,我还被这种感觉袭击着。

是的,我想,不管是残人,废人,还是变性人,只要是人,身上都生长着崇高的细胞,都会渴望崇高,体证崇高,即便是短暂的一刹那。因为,崇高,实在是人类精神世界的喜马拉雅山呵。人者,宇宙万物精灵之长;而妖,乃反常怪异又媚人害人的人事物象。这些从两三岁就吃雌性激素,稍长就做了变性手术,就得到某种专门的培养和训练的特殊的一群,会不会将自己彻底地等同于”妖”,从而在心理人格上将自己完全”妖”化呢?不会的,我从他们演唱《血染的风采》时的神情,已明确地感受到这一点。谁说他们的心灵深处,没有”荒海般的波涛”?他们的歌唱,无异于凄怆者的呐喊,像草原上山林间受过伤的鹿或羊。

“照相,十块!””照相,十块!”人妖们伸出手,用略显粗壮的嗓音召唤游客。不少人走上前去,和他们中的一个或两个合影留念。这里的选择依然残酷:漂亮点的,合影者众,自己也洋洋,一会儿,手中就攥一大把人民那个币;长相差的就被冷落,眼巴巴地望着挣到钱的同伴和装着钱却不愿奉献的游客。人渴望崇高,却又时时都在卑怯之中。崇高的机遇少少,卑怯的生存多多。人妖们由人变作人妖,大多缘于金钱的魔力,或者说缘于对世俗的卑怯,即对卑怯的皈服。他们大多出生在偏僻的泰国山乡,家穷,就把孩子送出来,为的是栽培一棵摇钱树–这棵树也确实能摇钱:来这里的人妖月收入至少人民币一万元,他们还只是泰国人妖中的二三流;有的是因为父母死亡或离异,无人抚养,出来做人妖不失为谋生的一种手段。真正出于喜欢变自己为女性的男孩,有,极少数。

如果说是人最终都难逃悲剧性的命运,那么,对于青春期只有四、五年,平均寿命不到五十岁的人妖来说,就是悲中之悲了。他们有性的要求–管理车场的小伙子告诉我,每到傍晚,这些人妖就跑出来,见男人就拉;却不会生育,青春期一过,动过手术的部位就开始老化。汽车、洋房可以用钱买,孤独、寂苦、速衰和早逝却无法用钱来消除。歌舞生涯的背后,还隐忍着更深刻的悲哀:少不更事的时候,命运的航舵就被别人把握,被别人确定,长大了,懂事了,一切都无法挽回。这种非自愿的被选择,必将把遭强暴的感觉烙烫在心壁上,使你一朝蒙辱,终生卑怯,胸中纵有江河泪,难得奔涌叹奈何。据说,某地方官曾建议在西双版纳也修一座剧院,引进泰国人妖赚钱,这建议理所当然地遭到否决。只有如下一问,就使这位地方官哑然:让你们家的孩子来做人妖,可以吗?

从云南归来,我常常面对我同人妖的合影照片陷入沉思。这位姣秀的人妖在本能地向我靠拢,高挺的乳房抵住了我的雪白的衬衣。鼻子,眼睛,嘴巴,耳朵……不同的是我六根俱全,Ta不男不女。人是肉身和精神的结合体。我们的肉身没有被阉割,我们可以为此而引吭,而弹冠,但我们能保证我们的精神不被强暴,尊严不被践踏,权利不被剥夺,人格不被侮辱吗?人既活肉身,又活精神,尤其活在精神,没有了精神,我们还活个什么?我们追求崇高,崇高却常常地远离我们;我们讨厌卑怯,却不得不日复一日地卑怯地活着。我们是人,本该顶天立地,浩然云霄,却常常活得猥缩低下,匍匐如鼠–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能比人妖强多少?

想到这儿,我不禁毛骨悚然,心汗淋漓。

(作于1996年)
声明:作者对上网作品享有著作权,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
地址:西安市太阳庙门43号西安日报社   邮编:710002
电话:029-81017295   电子邮箱:loongfe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