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是中华文化的核心理念之一。古代的先哲们把“和”作为做人的基本、立论的基础和理想社会的至高境界。他们从不同的角度探讨、阐述过“和”。如“和实生物”(《国语·郑语》)“和而不同”(《论语·子路》)“和为贵”(《论语·学而》)“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和合故能习”(《管子集校》)“离散不能相和合”(《墨子间诂》)“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礼记·中庸》)“保合太和,乃利贞”(《周易集解》),等等。秦汉之后,儒、道、佛三家,儒家为主,道、佛两家为辅地撑起了中华文化大厦。而这三家的思想,以其理论侧重而论,似乎都可以概括为“和”:儒家主要讲的是“人伦道德之和”,即“人和”;道家主要讲的是“天道自然之和”,即“天和”;佛家主要讲的是“心性觉悟之和”,即“心和”。
笔者在学习、研究中华文化尤其是龙凤文化过程中,对“和”有一些感悟、认知,主要有五:
1.“和”的意味,可以从“和”字的结构来理解
“和”由“禾”和“口”结合而成。“禾”是象形字,本意为庄稼的茎秆,所谓“茎节为禾”(《说文·禾部》;引申为粟(嘉谷)及粮食作物的总称。由于野生植物是禾的来源——有说法认为,禾由原始先民用野生的狗尾巴草培育而成,我们就可以将“禾”视为植物的一个代表。而“口”,也是象形字,是人和动物用来发声和进饮食的器官。所谓“口,人所以言食也”(《说文·口部》)。大凡动物,都会长口,以至于将牲畜的年龄以“口”视之。据此,我们可以将“口”视为动物的代表。那么,一个“和”字,就具有了将“植物”和“动物”结合在一起的意义。
这样的结合,至少给我们几点启示:第一,一个和谐的世界来自于植物和动物的结合,也就是说,必须既有植物,也有动物。动物的生活资料来自于植物,植物的生存也有赖于动物的援助,如动物为植物传粉、促进种子的传播,动物的代谢产物为植物提供营养和能量等,二者相互依存。第二,植物和动物的结合,大体上要维持一定的比例;如果只有植物没有动物,当然谈不上“和”,而动物将植物吞食、消灭光了,使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了“口”,那就更谈不上“和”。第三,“和”中之“口”,是整个动物界的“口”,而不仅仅是人的“口”。可见,一个“和”字,体现着人对动植物关系的认识,昭示着人对植物和动物即自然界各种生物的尊重。
2.龙凤是“和”的象征
“和”的前提、基础是“合”,没有集合、结合、化合,就没有“和”,故有“和,犹合也”(《礼记·郊特牲·孔颖达疏》)、“合,聚也”(《论语集注·子路第十三》)之说。龙是中国人对自然界中的蛇、鳄、蜥、鱼、鲵、猪、鹿、熊、牛、马等动物,和雷电、云、虹、龙卷风等天象经过多元容合而发明、展现的,具备长身、大口,大多有角、有足、有鳞、有尾等形象特征的神物。凤是中国人对自然界中的鸡、鹰、燕、乌、鹤、鹑、鸿、孔雀、鸵鸟等动物,和太阳、风等天象经过多元容合而发明、展现的,具备尖喙、双翼,大多有冠、有羽、有爪、有尾等形象特征的神物。可以说,没有“合”,就没有龙凤;而“和”则是龙凤都具备的精神蕴涵之一。“和”与“谐”也是同义词。“和,谐也。”(《广雅》)“和”有“协调”“舒适”“和平”“和解”等意,“谐”有“配合适当”“妥贴”“匀称”等意,合在一起,就可以“协调舒畅,配合适当”理解“和”。
龙凤的形象同“协调舒畅,配合适当”八个字是吻合的。由众多的动物、天象,合成一个和谐生动、神奇万方的形象,而这个形象又进而同众多的动物、天象,及人事相和谐,这便是龙凤。而龙与凤,也有阳阴契配、雄雌谐悦、男女合好、力美互济等意,所谓“龙凤呈祥”“龙凤和美”。那么,可不可以用龙凤来象征“和”呢?当然是可以的,而且是生动活泼的、内涵丰富的、不可多得的。
3.“和”根源于人的“依他性”
人从受孕、出生、成长至老死,都必须由他者(包括人和物)提供生命必需的营养。这就决定了人必须与他者发生关系、必须依靠他者才能生存。这种依靠他者才能生存的本能,笔者谓之“依他性”。同时,人都是把由他者提供的各种营养,本能地吸收到了自己的身体里。这种为己的、自私的本能,笔者谓之“利己性”。依他性和利己性是人的与生俱来的本性。
依他性和利己性,尤其是依他性,使“和”成为必然。也就是说,人要活着,就必须与他者“和”,否则就没有生活资源。也即人只有与他者“和”,才能满足人的利己性,才能活下去。于是可断定:每个人都是“和”的存在(只是“和”的程度和方式会有差异),没有“和”就没有人类社会。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讲的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们日常说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都含有这个意思。
4.“和”是龙道信仰的基本理念之一
龙道,是以龙为象征标志的,来自中华民族,在冶炼萃取中华文化和世界文明优秀精华基础上容合创新的思想学说、理论体系。换言之,龙道就是立足中华文化,容合世界文明,关注当下民生,瞩望人类未来之道;就是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把民族特色和世界潮流结合起来,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同当代中国文化相适应、同现代社会相协调,把跨越时空、超越国界、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激活其内在的强大生命力,让中华文化同各国人民创造的多彩文化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精神指引之道。
龙道信仰就是对龙道的信仰。龙道信仰的基本理念也是基本原则目前提出四个字:尊、爱、利、和。“尊”是处世观、交往论;“爱”是感情观、关系论;“利”是互利观、共享论;“和”是理想观、境界论。四个字对应着四句话:“尊天尊人尊己、爱天爱人爱己、利天利人利己、和天和人和己”。这里的“天”,指的是具有无限性的、不依人类的意志为转移的、人类只能不断的认知、有局限的利用,却永远不能掌控的宇宙力、大自然。“人”,指“己”之外的生命个体、群体。“己”,指的是人类的生命个体,即生活在地球上的每一个具体的人。
作为龙道信仰的基本理念之一,“和”意味着与天和、与人和、与己和。
5.“异和”“竞和”“斗和”“适和”
“异和”就是有儒家讲的有差异的、“和而不同”的“和”,就是讲原则、辨是非、以符合文明社会基本的公理、道义为底线的,既彼此包容又尊重各自独特性的“求大同存小异”的“和”。人间的“和”,基本上都是这样的“异和”。
“竞和”就是参与事物的双方或多方,保持一种即竞争又合作关系的“和”,就是鼓励追求卓越、出类拔萃、互相比赛、彼此赶超的“和”。
“斗和”就是事物的双方或多方,通过斗争(甚至战争),使矛盾、冲突发展、演进、转化,从而达到“和”的局面的“和”。宋代思想家张载讲的“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正蒙·太和篇》),就是这样的情况。
“适和”就是不偏不倚、恰当适度的“和”,就是遵守国家法律、不违公序良俗、一切都刚刚好的“和”,就是“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中庸》)的“和”,就是笔者提出并强调的,在“尊天尊人尊己、爱天爱人爱己、利天利人利己、和天和人和己”之间找到最大的公约数、贯穿线、平衡点、合适域而兼顾、协调、践行之的“和”。
(2022年4月5日于加拿大枫华阁)
作者简介:庞进 龙凤国际联合会主席、中华龙文化协会名誉主席、中华龙凤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西安中华龙凤文化研究院院长、西安日报社高级编辑。先后求学于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北大学,哲学学士、文学硕士。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陕西省作家协会理事,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特约研究员,中华龙凤文化网(www.loongfeng.org)主编,加拿大西安大略出版社副总编辑。1979年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和文化研究,至今已发表各类作品逾千万字,出版《创造论》《中国龙文化》《中国凤文化》《中国祥瑞》《灵树婆娑》《龙情凤韵》等著作三十多种,获首届中国冰心散文奖、首届陕西民间文艺山花奖、全球华文母爱主题散文大赛奖、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奖项八十多次。有“龙文化当代十杰(首席)”之誉。微信号: pang_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