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正研究龙文化的态度和方法

----评《为龙“正名”无助于民族形象提升》

2007年12月6日 作者:叶馨兰  

 

最近,“中华龙文化兰州论坛”提出,将原有中华龙的英译名dragon更正为loong。因为原有的中华龙英译名具有喷火、食人怪兽的意蕴,具有霸气和攻击性的特征。我认为,这就像英文把我们所说的“桌子”错翻成了“椅子”,我们是有权利提出更正意见的。而11月21日《北京青年报》的“今日社评”栏,以“本报评论员”名义发表文章,对此提出讥讽和批评。笔者细读此文后,暂且无意对中华龙英译名变更问题这一学术见解做出深入讨论,而只想对此篇文章的态度和方法提些个人意见。

一、一篇判决书式的文字

此篇文章的题目赫然为《为龙“正名”无助于民族形象提升》,是一个全称判断。本文作者自己也承认,“中国人自认是龙的传人”,那为什么为龙“正名”就无助于民族形象提升呢?中国人一向认为名不正言不顺,要名副其实,此文作者却要全盘否定中国人的这种逻辑。下面且看他的论据。

首先,此文作者说:“一个国家以什么样的事物为象征,一种文化以什么样的动物为图腾,都是在漫长的历史中逐渐形成的,无法通过一两次宣言或政府决策就能改变。”固然,一两次言行不可能形成国家的象征和图腾。可惜的是,此文作者忘了“漫长的历史”中逐渐形成的国家象征和图腾,不正是通过一两次的言行逐渐积累起来的吗?离开了具体的言行积累,能有漫长的历史吗?

其次,此文作者说:“中国的龙也不是永远那么祥和与正义,神话的多义性、复杂性和歧异性也正体现在这里。试图把一种图腾形象简单化和意识形态化,并不利于文化形象的自我证明……”此文的作者忘记了一个基本的事实:任何一个国家的图腾象征,例如美国的鹰、英国的狮都存在着多义性、复杂性和歧异性。但是,国家和民族注重的是图腾象征体现出的主流文化,就像美国人民、英国人民评价鹰和狮时,不会注重其食肉动物与生俱来的负面问题一样,中国人为什么不能突出中国龙体现的主流文化呢?

再次,此文作者说:“国家形象的塑造、民族文化的提升是一个长远的事业,不可能通过品牌营销战略就能简单完成。”谁也不否认“国家形象的塑造、民族文化的提升是一个长远的事业”,谁也不认为用品牌营销就能完成这个事业。但是国家和民族的品牌需不需要“正名”呢?按作者的意思是,不能简单完成就不要去做,这与他前面所说只要漫长历史积累而不要一两次言行举动如出一辙。

综观作者的这些论述,我认为所有论据都不足以支撑其用做题目的全称判断“为龙‘正名’无助于民族形象提升”。

二、一篇带有攻击性质的文字

本来,《为龙“正名”无助于民族形象提升》一文批评“中华龙文化兰州论坛”提出将中华龙英译名做出变更,完全可以具体分析和说明将中华龙英译名做出变更为何无助于民族形象提升,但我没看到这种具体分析,相反,倒看到了不少带攻击性质的文字。

带攻击性质的文字之一:“苦心孤诣地涂抹龙的形象,真的有助于中国国家形象的塑造和传播吗?其实未必。”“中华龙文化兰州论坛”提出将中华龙英译名做出变更,称之为“涂抹龙的形象”,语带轻蔑和不屑。

带攻击性质的文字之二:“试图把一种图腾形象简单化和意识形态化,并不利于文化形象的自我证明,反而暴露出某些学者对于古老文化的幼稚理解和功利性挪用。”又把“中华龙文化兰州论坛”提出将中华龙英译名做出变更,称之为“幼稚理解和功利性挪用”。作者应具体说明“挪用”了什么?“功利”在何处?

带攻击性质的文字之三:“在图腾问题上翻来覆去地玩那些旧瓶新酒或新瓶旧酒的游戏,不但不能显示出文化自信,也注定是徒劳无功的。”这段文字,不仅是对“中华龙文化兰州论坛”提出将中华龙英译名做出变更,而且是把龙文化问题研究全都称之为“旧瓶新酒或新瓶旧酒的游戏”。我不知道作者这样说的根据是什么,希望看到作者的进一步说明。

顺便要说到的是,作者在文章中对龙的称谓比较特别,一开始他称之为:“传说中的圣兽――龙”;文中他又称之为:“龙这种虚无缥缈的神话怪兽”。不过,作者在文中还是有“中国人自认是龙的传人”这样的语句。希望作者认真想一想,中国人为什么要自认为是“龙这种虚无缥缈的神话怪兽”的传人?

三、一篇存在逻辑缺陷的文字

我明确认为,《为龙“正名”无助于民族形象提升》一文存在着明显的逻辑缺陷。

作者在文中说:“在国家形象的营造方面,图腾文化所能起到的作用也是很难准确衡量的。”试问作者,文化在一切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哪一种是能够精确量化的呢?这就是我们把文化称作软实力的道理所在。如果以精确量化为标准,那否定的何止是图腾文化呢?

作者在文中又说:“众所周知法国的国家象征是高卢雄鸡,但是,现代国际社会何曾以公鸡的形象去推测法国的形象呢?说到法国,人们更多想到的是法国大革命,是浪漫主义的狂飙突进,是那些灿若群星般的名字。同样,以为西方世界会按照‘獗更’的形象去猜想中国和中国人,也是典型的杞人忧天。”作者的第一句话是全称判断,认为人们“何曾以公鸡的形象去推测法国的形象?”但第二句话,就露了怯:“说到法国,人们更多想到的……”这里的“更多想到”,就表示有一部分,即使是有一小部分不能囊括。作者在这里完全混淆了一般与个别的关系。笔者实在不了解,他怎么就能彻底断言现代社会人们不会通过高卢雄鸡形象去想象法国,彻底断言认为西方世界以歪曲的龙的形象猜想中国和中国人“是典型的杞人忧天”。笔者就看到一些文字,既看到过人们以雄鸡比喻法国人激情乃至好斗的文字,也看到过西方人按照歪曲的中国龙形象理解中国人的文字。作者却用模糊不清的全称性判断,来否认任何个体事实的存在。这是严重的逻辑缺陷。

作者更在文中提出:“为中华龙取一个新的英译名,除了制造交流障碍、增加文化传播的难度之外,没有别的好处。更何况,让英语世界接受一个新的中式译名,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不知道作者受到何方神圣的委托,能够下此断语,特别是能够代表“英语世界”说话。我相信,有时候一个新的倡议,最初实施是难的。但是经过历史的积淀,好的倡议是能够实现的。更何况,笔者接触到的一些西方人,本身也有正确理解中国龙文化的要求。

作者在最后说:“我们只有在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上,创造出更加灿烂的文化,创作出更多的文化杰作,不断丰富龙文化的内涵,才能让国家形象更加美好。”我不太了解,作者的“丰富龙文化内涵”是什么含义?为什么要把“中华龙文化兰州论坛”提出将中华龙英译名做出变更排除在外呢?这说明,作者本身未能明白这件事的底蕴,因而才有逻辑分析上的缺陷。

2007年12月03日11:00  来源:《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