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断发现,不断加深认识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山东省中部地区潍坊至济南一带和关中地区的古文化遗址经常出土刻划文字的骨头、滑石器、陶器和陶片等,其中骨头约占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有些文物爱好者就从当地群众手里搜集这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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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年春天,我在济南看到一块上面刻着花纹的小骨头,我肯定:“这是新石器时代的遗物,上面刻划的应该是早期文字。”2007年我又鉴定了昌乐县收藏的一批骨刻文 ,当时我更进一步确定并公开宣布这是中国早期的一种文字,距今约3900-4500年或4600年左右,比安阳甲骨文早1000多年。并编著出版《骨刻文发现与研究丛书·昌乐骨刻文》一书。经过近两年多时间的研究,现在认为:山东地区的骨刻文主要是龙山文化时期或早到大汶口文化晚期产生和流行的文字,有的地区一直延用到岳石文化甚至更晚一点的时间。去年春天,我见到一些关中地区的骨刻文,我为此出具鉴定书,认为这是山东地区骨刻文的“姊妹文”。近期又获知辽河以西、以今天赤峰为中心地区距今4000年左右的文化遗址中也不断出土骨刻文。
二、考古发掘的多次相遇与“草根腐蚀”等自然形成说
这种骨刻文,实际上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考古工作者在田野发掘时已多次相遇。公开发表的发掘报告中有明确地层关系的,如1985年和1986年考古工作者在长安花楼子遗址陕西龙山文化地层中挖出12片刻字骨头;1996年至1997年淄博文物局等单位联合发掘的山东桓台县史家遗址岳石文化祭祀器物坑出土两件刻字卜骨。另外江苏高邮龙虬庄和山东邹平丁公龙山文化遗址也都发现过刻字陶片。更值得注意的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山东省中部地区有个别大遗址的商代地层也出土骨刻文,它与具有岳石文化特征的素面陶鬲等共同出土,它们确实是商代的而不是岳石文化时期的。可能说明骨刻文虽然对甲骨文产生过直接的影响,但商朝的政治势力统治这一地区后,东夷族人仍延用自己的文化传统,刻写自己的文字,用自己的陶器。在今天的胶东地区,东夷人的这种传统可能延用的时间更长。如1981年莱阳前河前村西周墓出土陶盉刻划的骨刻文类型的字可资为证。以上种种情况与骨刻文的多次相遇,当时有的发掘者认为这些资料很重要,可能是早期的文字或符号。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而且多被误认为是草根腐蚀的或虫蛀的。
仔细观察这些骨头上的刻划,很明显是人工刻划的,而且是重复出现的、有一定规律的美的造型。多数刻线都有一定的深度,线条流畅均匀,凹线底部都有明显的硬划痕。根本不是虫蛀和草根腐蚀的,也不像后来有人所说的自然骨花。因为虫蛀的是一个圆点接一个圆点,线条既不流畅也不均匀;草根腐蚀的痕迹是浮在表面,线条既没有规律,也没有深度;自然的骨花没有刻划的痕迹。考古是最讲实证的,但有些考古工作者根本没见过草根腐蚀、虫蛀和骨花等自然现象,很盲目的把我们祖先遗留下来的宝贵遗产误认为是自然形成的,这是一个历史教训。
三、田野调查取证
骨刻文被发现以来,大家都关心一个很敏感的问题,就是我提出的骨刻文年代是否能得到科学证实。开始,我根据考古类型学的器物类比法和出土骨刻文遗址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推断骨刻文年代的7个根据。同时我多次与当地领导和我的学生们到遗址进行调查,仔细分析遗址暴露地面的遗物和走访群众,还几次在遗址上采集到刻字的骨头。
自去年夏天以来,我带学生集中精力对寿光市某一古遗址调查。这遗址已被建筑机械挖得千疮百孔。推土机挖出的个个深坑四壁断面上,古文化层的堆积清楚可辨,我们在暴露的龙山文化灰坑中采集到了骨刻文。一起出土的还有龙山文化蛋壳陶片、鬼脸陶足、磨光黑陶片和白陶鬶扳手等。
我在调查几处潍坊至济南一带的古文化遗址时初步发现三种情况值得注意:一是在调查大汶口文化至商代遗址时才发现这种骨刻文;二是一般小遗址不见,多发现在几十万平方米以上的大遗址中;三是发现骨刻文的遗址并不是全部遗址上都能发现,而是只在其中的边长一百米或二百米的范围内才发现。可以看出,当时骨刻文的创作主要是在生活区的某一部位,流通和使用的范围也有一定的规范。
四、首阳山岩书佐证
首阳山岩书位于昌乐县城东10华里的首阳山南麓水库边,字刻划在较为平整的石面上,现暴露面积约20平方米,周围的字可能还被土埋在地下。我考察鉴定时,为了掌握更准确的信息,我们新清理了约1平方米的石面,发现了保存清晰完好的两组图像文字。
整个岩书可分前后两个时期刻划完成。第一期阴刻线条多数较细,刻划较浅,多数刻划的是动物和人物的形象,为图画象形字,与骨刻文相似之处较多;第二期的文字符号阴线刻较粗深,有的深达1厘米,有的刻划在一期图画文字上面。字的造型较简单,笔划较少,多为符号象形字,其风格特点和桓台史家遗址岳石文化祭祀坑出土骨头上的刻字相通之处颇多。
首阳山岩书虽有前后的变化,但它和骨刻文应是同一时期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的早期文字。首阳山岩书的发现,进一步印证了骨刻文的研究结论是科学的。首先,这处岩书是用硬石刻划在青石岩上。我相信不会再有人说这也是虫蛀的或草根腐蚀的。既然能用硬石工具在岩石上刻字,在骨头上刻字就是件很容易的事。其次,首阳山岩书的图画文字和骨刻文的艺术风格很近似,特别是造字规律更是雷同。我在《骨刻文发现与研究丛书.昌乐骨刻文》中指出:“物象的审美再创作性、指事的组合象征性、龙凤文化与凤字多样性,应是骨刻文的三个基本造字规律。”物象的审美再创作性是岩书应用最普遍的造字规律,人、动物和鸟的形象与骨刻文同类文字很接近。关于指事的组合象征性,我们新清理出的两组图画文字,其中一组中间是一大象,周围有几个人围追;另一组中间是一凤鸟,周围是圆点。其创作指导思想和设计构图与骨刻文的同类组合图是一样的。
五、骨刻文部分字的重复出现和成行词章的形成
骨刻文的象形字最能说明它是一种早期的文字,商周时期的甲骨文和金文应主要是继承和发展了骨刻文的象形字,逐渐发展为成熟的文字。日前据我个人所掌握的资料分析,有一些象形字,如我释读为“龙”、“凤”、“鹿”和“人”等,不但一个遗址中出土的非常相似,而且在相距较远的不同遗址中出土的也很雷同,有的字竟重复出现10多次。更有意思的是,首阳山岩书第一期的文字有的也和部分骨刻文象形字极为接近。说明骨刻文在当时已是在一定范围内具有通用和信息记录与联系功能了。
骨刻文多数一块骨头上刻1—5字,刻6—10字的也占一定数量,10字以上至20多个字的骨头为数极少。其章法布局多是一字一局和组合字群的布局,也已经产生了自上而下或横向成行的布局,日前笔者所见已有20多件骨刻文是这种布局。有的五字一行,有的七、八字一行。从字排列的顺序和造型的变化上明显看出前后有密切的关系,是一段意思的连续表述。特别是《骨刻文发现与研究丛书.昌乐骨刻文》一书中的昌骨4,骨臼上刻划竖行5字,第一个字已破坏掉,其它四个字结构十分雷同,第二、四、五字只是有弯曲、站立、侧卧等不同的姿势,第三字是左右结构,右边是以上相同的哪个字和左边较小但造型接近的跪地(或跽坐)图像结合在一起。这一行字很可能是一个主体物象的连续动作的顺序过程,是一句完整的记事词章。
六、龙山文化时期应该是有文字的历史
安阳甲骨文发现以来,大家都在考虑:甲骨文已是六书具备的成熟文字,它应该流长有源,它的发展演变起码经过了1000多年。骨刻文就是甲骨文的主要源头,它们之间的发展确实经过了一千几百年。而骨刻文也有源头。谈到文字的起源,郭沫若曾指出:“中国文字的起源应当归纳为指事与象形两个系统,指事系统应当发生于象形系统之前。至于会意、形声、假借、转注等,是更在其后的。”蚌埠双墩遗址出土陶器和大汶口文化陶尊上刻划的符号以及仰韶文化器物刻划的符号都是一种文字产生过程中的指事现象。骨刻文直接继承了这一传统,把指事和象形发展成为一种主要的造字规律。日前,有的学者认为大汶口陶尊上的刻划已经是字。目前这种符号还发现较少,而且一器一字,只起到一定的标志作用,虽还不能说明是一种记事现象的文字, 但它是骨刻文的源头。骨刻文把大汶口文化陶尊符号至商代甲骨文之间1千几百年的空间充实了。陶器符号、骨刻文、甲骨文和金文……一脉相承。
骨刻文是中国早期的图画象形字,也是对“书画同源”理论的最好解释。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向俗体文的演变,似乎也经历了类似的造型转换。这种变化,可视为早期人类文字创造和发展演变的一种规律。古埃及的图画象形文字产生的较早,大约距今5000多年,但他们的文字早在公元三世纪就消失了。所以,中国文字自它产生过程中的陶器符号起,自骨刻文以后,至今天的楷书宋体传承有序,是研究人类思想文化发展的唯一的一份历史时间最长、发展序列最完善的文字艺术。
文献记载中的黄帝、炎帝、蚩尤和他们的继承人尧、舜、禹等都大体活动在龙山文化时期。他们主要分属于华夏和东夷两大文化集团。这些地区文字的发现,把长期以来关于东夷西夏高度发展文明的研究和争论引向了深入。也把长期以来关于中国文明起源和产生问题的争论,从文明起源时间和产生文明的主要内容作了实实在在诠释,把这段传说历史实证为有文字记载的历史。